3、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绩表和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4、党校学历:须有学员成绩表,毕业论文评审情况表、学员毕业登记(鉴定)表或党校学历证明;
5、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国(境)外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以后获得的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材料;
6、其他学历学位:须有教育部归档的相关材料;
7、毕业、学位证书复印件;
8、《干部情况审核表》。
(三)1997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1997年以来参加二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训材料。
(五)1997年以来提拔担任处(科)级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前考察(或表现情况)材料。
(六)评(聘)、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须有相应的申报表、审批表和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七)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执)业资格证书的,须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登记)表和证书复印件。
(八)更改出生日期的,须有上级批复、相关调查及证明材料等。
(九)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须有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
(十)中共-党员须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1985年、1990年《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停止党籍后经批准恢复党籍的,须有审批材料;民-主党派成员须有相应的入党材料。
(十一)获得县处级以上奖励的,须有相应的奖励材料。
(十二)任处(科)级以上职务受过处分的,须有处分决定(包括免予处分的决定)材料;受开除以外的行政处分的,解除处分后,还须有解除处分的决定材料。
(十三)进行过经济审计的干部,须有相应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材料。
(十四)1997年以来任处(科)级职务的,须有《干部任免呈报表》或《干部任免审批表》;2016年3月以后从其他单位调任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的,须有《公务员调任审批(备案)表》。
(十五)1993年后的工资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