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谈公积金新政:贷款额度调整幅度不会太大
10月14日,有媒体报道称,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放宽贷款申请条件,取消四项收费,实现异地互认、转移接续。
不过,当天住建部、财政部、央行三部委的官方网站上并未公开挂出该文件。10月14日,有记者致电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核实上述消息,该司相关人士介绍,住建部的确联合财政部、央行发了上述文件,且后续各地方还需要就此出操作性细则。
与此同时,北京住房公积金中心亦表示收到上述《通知》,并将研究配套性落地细则。
此前一天,住建部、财政部及央行联合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目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涉及两笔主要费用,分别为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其中,评估费按照抵押物估值的3‰,最高不超过1500元。担保服务费按照贷款额的3%收取,最低300元。
这也意味着如果贷款100万元的话,代办费和担保费一共需要4500元。
这两项费用占比总房款并不高,取消更多是释放一种预期。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
公积金贷款条件放宽
根据《通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门槛被大幅调低,今后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是必须缴存12个月才能贷款。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首席分析师张旭认为,按照新政,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间减半,这也意味着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门槛降低。
与此同时,《通知》亦要求,未来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有所放宽,比如将支持首套房贷款、适当调高贷款额度等。至于调高多少,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划定。
实际上,地方楼市调控政策陆续松动以来,广西、浙江、福建等多地正是通过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首套房贷款比例等手段来支持自住型需求购房。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金永祥亦表示,贷款额度调高,亦将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使用率。
住建部统计数据显示,从1992年到2016年3月,全国公积金利用率仅为50%左右。
更值得一提的是,《通知》亦要求,各地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