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城镇居民医保又出惠民政策

医疗保险2018-11-28三水老师

太原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全面开办 大家记得及时参保

  太原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今日公布,目前,太原市10个县(市、区)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全面启动。家有老人或孩子等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要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或学校参保登记,以便顺利享受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待遇。

  太原市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又出惠民政策:其中的城镇居民基本医保部分,财政补助水平提高,但个人缴费水平不变;城镇居民大病医保部分,今年起不再缴费,但年最高可报销40万元。同时,城镇居民医保年总报销限额由目前的40万元提高到47万元。

  具有太原市城镇居民户口,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大学生、城镇中小学阶段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困难或关闭破产企业职工,以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工等流动人员也可参保。

  2016年城镇居民医保的缴费标准是:普通成年人每人每年180元,普通未成年人(含大学生)每人每年40元。享受低保的成年人每人每年80元,享受低保的未成年人每人每年20元。重度残疾成年人、成年低收入人群(60岁以上低保人群)、重度残疾未成年人个人不缴费,但是必须主动申请参保登记。同时,针对各类群体,部分县(市、区)缴费政策还有进一步优惠。

  办理上述参保手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户口所在街办或社区进行参保登记,学生在学校进行参保登记。参保时,需携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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