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农村大病医疗保险包括哪些病及报销比例范文
一、云南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 恶性肿瘤治疗:包括恶性肿瘤放射治疗、恶性肿瘤化学治疗、同位素抗肿瘤治疗、介入抗肿瘤治疗以及中医药抗肿瘤治疗;
2. 重症尿毒症门诊血透腹透治疗;
3. 肾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4. 精神类大病治疗:精神分裂症、抑郁症(中、重度)、躁狂症、强迫症、精神发育迟缓伴发精神障碍、癫痫伴发精神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二、需要注意的是,以下情况,云南省大病医疗保险不予报销:
1. 紧急抢救,却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院就诊的;
2. 因工负伤或者工伤旧病复发、患职业病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
3. 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
4. 因责任事故引起食物中毒的;
5. 因自杀导致治疗的,患者有精神病的除外;
6. 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
7. 按国家和本市规定医疗费用应当自理的。
三、云南省大病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1.起付线:2万元。超过2万元,可经由大病医保报销;
2.起付线以上,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为:2万元—5万元:大病医保按照50%报销;5万元—10万元:大病医保按照60%报销;10万以上的:大病医保按照70%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