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西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及报销范围比例政策
从自治区社保局获悉,广西与北京首例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成功。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98%以上的地市已接入该系统,开通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4422家。这意味着,广西与这些地方实现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北京住院费可刷社保卡结算
近日,河池市参保人员王女士,籍贯辽宁大连,到北京探亲途中突发脑梗死,遂到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急诊治疗,并通过电话方式及时与河池市社保局报备手续。8月2日,王女士办理出院手续,持社会保障卡在医院直接刷卡,完成住院费用即时结算,成为广西在北京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第一人。
直接结算住院医疗费用13509.57元,支付个人自付部分2273.92元。医保报销部分由该医院与北京市医保中心结算,北京市医保中心再与河池市社保局清算,王女士无需返回河池办理报销手续,个人垫付费用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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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条件
广西参保人员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需满足3个条件:
1.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
2.住院就医的医院已开通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3.已领取新的社会保障卡,并可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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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需要注意的是,广西参保人员临时外出因急诊在异地住院时,应尽快与参保地社保局联系,并在5个工作日内将急诊住院的证明材料传至参保地社保局,可立即办理备案手续,持社会保障卡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手续、转诊转院手续或未领取未激活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广西参保人,应及时联系当地社保局办理相关手续。
广西285家医院可异地直接结算
01
截至8月5日,广西参保人到外省就医已结算41人次,分别在广东、江苏、北京等地,覆盖异地安置、异地居住等5类人群。
02
广西全部14个设区市和自治区本级共有285家定点医疗机构都开通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到广西所有区县,实现了自治区级、市级、县级医疗机构跨省住院医疗费用联网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