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佛山市产检假规定及产检费用报销政策说明
法定产假国家规定:
顺产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息15天,产后休息75天);
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佛山产假规定具体产假安排如下:
流产:(妊娠三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宫外孕者)
产假30天流产:(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
产假42天流产:(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上自然流产)
产假90天陪产假 男职工的配偶晚育:顺产5天 ,难产10天
新的《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正式实施,这些新变化你必须先了解!准爸妈要藏好啦~
一、就医确认流程简化
以往,准爸爸妈妈们想享受生育医疗保险,就医确认需要先到社保部门提交资料,再到医院进行确认,新办法实施以后,办理就医确认不用两边跑,在医院就可以!
1一但发现怀孕便可办理手续 事先在本市范围内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内选定1家产前检查的医疗机构,并向选定的医疗机构申请办理就医确认手续。
材料齐全且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即时予以确认手续,并在7日内将相关材料及确认情况报送医疗机构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异地就医确认手续 单位长期(180天及以上,下同)派驻异地的或长期居住异地的职工需在异地产检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
3变更产前检查医疗机构手续 职工因医疗条件限制、住所发生变化等特殊事由确需变更产前检查医疗机构的,持原就医确认凭证和变更事由的相关凭证向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热点未办理就医确认可以报销吗?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按阴式分娩3000元、剖宫产5000元的结算标准予以报销,低于结算标准按实报销,超出部分不予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