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产检假规定及产检费用报销政策说明

相关政策2018-08-01王新老师

2018年茂名市产检假规定及产检费用报销政策说明

产检假规定

什么是产检假规定呢?相信许多职场妈妈都了解,国家规定女职工怀孕后享有产检假,在规定的范围内,孕妇去医院进行产检,算正常出勤对待,具体的时长与计算方法如下: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产检假;

茂名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从参保缴费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由生育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不能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待遇。

中途变更参保身份的,变更后新发生的生育待遇按相应规定享受。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在待遇享受期内又参加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视同变更参保身份,在未终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前,只能按职工身份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终止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关系后,且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满次月起新发生的生育待遇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享受。

第十三条 职工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

1.产前检查费用。产前检查项目分常规项目和备查项目。常规项目指定点医疗机构应当为职工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备查项目指视病情需要建议检查的项目。产前检查补助限额为每孕次600元。已由公共卫生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负担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常规项目:产检、尿常规、血常规、血型、血糖、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HIV筛查、B超、胎心监测、心电图。

备查项目:15-20周妊娠中期非整倍体母体血清学筛查、丙型肝炎抗体测定、血红蛋白电泳试验、抗D滴度检查(Rh阴性者)、阴道分泌物检查、甲状腺功能筛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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