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生育保险报销新政策

生育保险2018-11-27王新老师

  西安女职工生孩子以前最高可报销4000元,如今该标准从7月1日起大幅提高,报销标准最高可到6000元,全市目前参加职工生育保险的85.66万人均可享受这一新政。

  据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0日向记者介绍,从7月1日起,凡是用人单位按规定参加了生育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符合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生育的职工,均可享受新调高的生育保险待遇。同时,在此次调整提高的女职工待遇中,新增了一项待遇,即因生育而产生的26种并发症也可以报销了,最高报销额为2000元。这些并发症包括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肝内胆汁淤积症、前置胎盘、胎盘早剥、母婴血型不合等。

  此外,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属于未参加生育保险的非城镇职工的,也可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限额补贴享受,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可按照50%给予一次性补贴,其中剖宫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3000元,阴式产医疗费补贴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

  西安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生育期间以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获得必要的医疗保障和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陕西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

  第三条 生育保险实行属地管理,暂以市和区县两级统筹,生育保险基金分级运行,逐步过渡到全市统筹。

  第四条 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本市职工生育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职工生育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职工生育保险的管理工作,并接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

  市和各区、县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职工生育保险费的收缴、管理和支付,并确保基金的运营安全。

  市卫生、财政、计划生育、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职工生育保险工作。

  第二章 生育保险基金

  第五条 生育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基本平衡的原则筹集。生育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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