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都存在覆盖率低、缴存比例偏低的问题。据统计,截至12月,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约有46264名聘用人员,其中有13263名聘用人员缴交住房公积金,尚未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聘用人员为33001名,未缴人数占聘用人员总数的71.33%。而在已缴交的人员当中81%是环卫工人,这10800名环卫工人均按5%缴交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为解决这一问题,《代拟稿》提出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缴存比例暂定为8%,以后逐年提高至12%。
监督管理
骗提骗贷作为不良记录纳入系统
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人群的扩大,一些提供住房公积金业务代理服务的机构应运而生,部分中介机构为职工提供快速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业务,以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
基于此种情况,《代拟稿》提出,对扰乱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的行为,要加大打击力度。
根据规定,2016年年底前,全区各地将逐步建立住房公积金与房屋交易、产权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信息共享机制,《代拟稿》提出,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信息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住房公积金档案(系统),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于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定期进行通报曝光,并纳入南宁市社会信用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