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实施 异地购房不超两套也可提取
买各种房怎么提取?
购买商品房
受理时限: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提取额度:办理住房贷款的,不超过购房首付款;无贷款的,不超过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
购买在建集资房等
受理时限:付清房款(不含贷款)或购房合同生效之日起两年内。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属一次性付款的,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属分期付款的,一年只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额度不超过未提取期间支付的房款。
购买保障性住房
受理时限:购买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等)支付首付款提取的,受理时限为认购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两年内。
提取额度:不超过认购协议书约定的首付款额。
购买二手房或拍卖房屋
受理时限:房屋所有权证签发之日起两年内。一次性提取,过期不再补提。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支付所购住房的价款。
建造大修怎么提取?
建造、翻建自住房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如属农村宅基地建房的,提供乡镇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批复和准建(准翻建)证明。
受理时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房开工证或农村村民宅基地使用证或准建(准翻建)证明取得时间起两年内。每年提取一次,过期不再补提。
提取额度:不超过建造自住住房的实际支出。
大修自住房
牵动或拆换部分主体构件,工程一次费用在该建筑物同类结构新建造价的25%以上,可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时限为施工合同生效起两年内。
提取额度:不超施工预算费用。
偿还贷款怎么提取?
职工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提醒市民的是,一个家庭如有两套住房同时还贷的,只能选择其中一套申请还贷提取。异地(南宁市含六县以外)购房还贷的, 如购房地属缴存人(含配偶)工作地的,需劳动合同或单位派驻购房地的工作证明及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