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贷款流程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未实施)
现行中: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改革后: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上述费用合肥市早已不征收,只有信用不良记录的个人申请贷款才需进行担保并缴纳担保费。担保费按贷款额×0.6‰×贷款年限收取,最低300元。
1.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业务大厅实行一站式审核服务。
2.一楼业务大厅为贷款申请审核,二楼合同签订厅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场所。
3.办理时需申贷人夫妻双方同时到场签约,有其他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的,共有产权人或参与还款人也需到场,保险本着自愿原则,由当事人决定是否投保。(首付款托管至徽商银行专户的,可前往徽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管理中心驻点办事处申请贷款)
贷款材料
在此,小编将贷款材料分类三大类:
1.合肥购买新建商品房住房贷款材料
2.合肥购买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
3.合肥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材料
额度与利率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合肥公积金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改革后:合肥市暂未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将第一时间更新。
基本要求:
1.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35万元,
2.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度内的可贷额度=借款人夫妻双方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收入之和×12(月)×0.5×实际可贷年限,共有产权人、参与还款人不列入计算范围;
3.最长期限:20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并须在未退休前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