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权利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5、住房公积金如何使用?
答:符合条件人员在购买首套住房时,经过所在大单位批准,可向军队指定的商业银行申请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享受国家统一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利率。(一手房公积金)
一、购房凭证(票据)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购房协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公积金提取的本人银行账号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四、若是已婚,必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购房者本人住房公积金缴纳记录单一份。具备以上条件就可以在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使用权了。
6、关于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有哪些?贷款年限是多少?偿还情况?
答:一般借款人按照国家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例,限额贷款不超过40万元;如果在购房人民政府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超过40万元,就按照所在购房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且贷款期限与本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
贷款担保,购买商品房的以所购住房做抵押,购买军队经济适用房或安置住房的应提供银行认可的质押、抵押、保证等担保;
贷款偿还,按照合同规定如期还本利息,逾期贷款由银行依法予以追还;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基金贷款利率,遇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时,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