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西藏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比例计算方法【新政策】
西藏公积金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最长贷款年限为20年。
据西藏自治区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介绍,在最高贷款额度内,具体贷款额度根据干部职工月偿还能力、最长贷款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说来,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职工偿还能力可贷款额度是以月工资收入(夫妻双方共同借款人可合并计算)的60%为基数,计算出一年可贷款额度后,再乘以贷款期限。
贷款年限方面,住房公积金最长贷款年限由现行的17年延长至20年,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年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西藏公积金贷款流程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是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并且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中心办理:
1、购买:购买职工本人自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有关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付款收据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证明材料;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协和房屋产权证、税契完税发票。购房或集资建房是配偶方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结婚证明。
2、建造(翻建):提供规划部门批准建房文件、建房施工合同及购买建筑材料(不含装饰材料)的发票。
3、大修:提供本人或爱人的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大修该房屋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和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4、符合上述条件,发给职工拉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手册包含以下内容:
(1)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2)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夫妻双方收入状况证明;
(5)单位协助扣款承诺书;
(6)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资料;
(7)担保或抵押资料;
西藏公积金贷款条件
职工(以下称借款人或申请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自贷款申请之日起往前推移计算,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