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卓公积金中心解读公积金最新政策(3)

住房公积金2018-11-28三水老师

  市公积金中心表示,该通知是针对商业银行的规范文件而不是针对公积金管理部门,而且公积金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住房保障政策,首付比率和执行利率都与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银行政策不具有可比性,所以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不按照此通知进行调整。

  目前,我市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认定标准是职工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在贷住房消费贷款记录,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贷款地无住房(包括未成年子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

  二套房认定标准是已拥有1套住房,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首套房人均面积必须低于全市各地人均住建面积(直系亲属合并计算人均面积的,按要求提供房屋套数证明);同时要具备申请贷款时,近2年(24个月)内未使用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即:贷款结清满2年)。

  目前,我市首套自住房在90平方米以下的,首付20%即可;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30%。贷款利率全部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二套房的首付比例为6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不得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另外,我市对收入不高的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面积小于60平方米或房龄超30年的住房也提供贷款政策支持,这在商业银行是很难申请购房贷款的。

  目前我市对符合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贷款审核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在抵押登记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即管理机构拿到住房抵押他项权证或预购抵押登记证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

  记者了解到,去年3月,我市公积金967366服务热线正式改号,启用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实现与全国住房公积金热线接轨,市民若有疑问尽可拨打12329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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