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比例计算方法【新政策】
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式
贷款额度=〔(3×借款人夫妻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12个月×贷款年限×缴存系数×还款系数+借款人夫妻公积金余额之和×缴存倍数)/4〕×信用系数-负债
缴存系数:连续缴存时间12个月(含)以内的系数为0.6,13-24个月的系数为0.8,25个月及以上的系数为1。
还贷系数:0.45;
缴存倍数:20;
信用系数:正常类1,关注类0.85,禁入类0。
符合贷款条件的借款人所需贷款额度,由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上述计算方法、结合借款人所提交的资料综合评估后确定最终贷款额度。
天津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
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借款人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按以下两种方式计算的最短期限:
- 购买商品房、限价商品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购买私产住房的,不得超过20年;购买公有现住房或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不得超过10年。
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照女性55岁、男性60岁计算)后5年,国家另有规定的,退休年龄按其规定执行,但较高不得超过65岁。
贷款额度:
①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②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③停止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④贷款首付比例、贷款额度计算方式、贷款最长期限均不发生变化。职工家庭(包括职工、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自有住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价款30%的首付款。
贷款的期限如何确定?
(1)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为30年。
(2)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但对于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后管理的借款人,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至5年,且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5年。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的,须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方能提取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