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农村宅基地转让政策,玉溪市宅基地出售买卖政策细则(2)

政策改革2018-07-09李天扬老师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宅基地:

1、村(居)民户未取得过宅基地建设住宅的;

2、参加旧村改造,且自愿拆除或者交回现有住宅给本村(居)民小组的;

3、村(居)民户除身边留一子女外,其他子女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要求分户的;

4、原有住宅因自然灾害损毁等原因导致原有的宅基地使用权灭失的;

5、夫妻离婚后一方或者双方又重新组建家庭,且无住宅或者宅基地的;

6、因国家建设需要拆除现有住宅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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