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育部批准,201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下半年笔试日期为11月5日,面试日期为2017年1月7至8日。笔试科目代码见附件1,面试科目代码见附件2,笔试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3。现将相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工作
下半年笔试报名时间:9月6至9日;面试报名时间:12月13至16日。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www.ntce.cn报名,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可通过报名网站免费下载。
二、报名审核、考场编排等工作
各试点省报名审核、考场编排等项工作统一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系统”(简称“考务管理系统”)上完成,网址:http://kaowu.ntce.cn。考务管理系统日常维护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负责,系统用户申请需经试点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后建立。(考务管理系统用户申请表见附件4)
三、笔试试卷申报工作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卷(含答题卡)由我中心统一印制。各试点省须按照要求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保密材料接收人报表(见附件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试卷申报表(见附件6)报我中心。下半年笔试试卷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四、面试试题光盘申报工作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试题及面试试题光盘由我中心统一命制和制作。各试点省须按照要求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试题光盘申报表(见附表7)报我中心。下半年面试试题光盘申报截止日期为12月23日。
报考流程
第一步:登录。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
第二步:注册。
考生需首先进行注册。进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
提示考生注意
1.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均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非首次报考且需保留笔试单科合格成绩的考生,注册时需要注意检查填写信息,特别是姓名、身份证号、照片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因前后信息不一致引起的笔试单科成绩无法保留问题。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或其他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4.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照片大小、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白色背景为佳。(建议使用MicrosoftOfficePictureManager,图画,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报名无效。
第三步: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区、考试科目。考区是考生进行现场确认的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下载的准考证上地址为准。
报考条件
师范类报考条件(直接申请资格认定)
一、基本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的中国公民。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当地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可在当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当地全日制普通高校、独立学院以及高职院校应届毕业生可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学、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经申请人员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街道办事处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进行思想品德鉴定。
三、学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