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大对联合社的奖励。一是对2016年6月前成立的联合社给予20万元以下的以奖代补资金;二是建立财政补助与入社农户(家庭农场)数量、联合社为农户提供服务挂钩的制度,根据年度考核结果给予10万元以下的以奖代补资金,把联合社的利益与履行职能的质量紧密地联系起来,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三是各级财政对农户的项目补助、水稻产业提升项目、粮食功能区扶持项目、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标准农田建设等要优先考虑联合社(实施办法另行制订)。
(三)加大农业公共服务的支持。各级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委托联合社汇总申报补贴面积、统计农户种粮信息、为农户提供农技培训、农产品加工营销等社会化服务。按照社会化服务主体服务能力订立合同,明确服务数量、补助资金,形成政府用财政资金向联合社购买服务,联合社组织向种粮对象提供服务的扶持机制,同时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开展第三方绩效评价,并根据上一年度实施绩效调整下一年度契约服务量。政府委托联合社汇总申报补贴面积、统计农户种粮信息、为农户提供农技培训、农产品加工营销等社会化服务。
(四)执行国家稻谷最低收购价。2016年我市生产的三等早籼稻、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公斤133元、138元。凡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
(五)实行粮食订单奖励政策。市财政对按订单收购的早稻给予每50公斤30元的奖励;按订单交售市级储备中晚籼稻的种粮农户、家庭农场、粮食专业合作社社员按每50公斤奖励20元,最高每亩不超过180元。对具备一定规模交售订单粮食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粮食专业合作社,经粮食、财政部门审核后,按不超过最低收购价50%的比例预付收购定金,银行提供贷款,财政给予贴息。
(六)完善农机购置和作业补贴政策。推广机械插秧技术,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插秧机另外给予省定补贴总额15%的补助;水稻穴直播机另外给予中央补贴资金的等额补贴;育秧播种流水线另外给予中央补贴资金的等额补贴。鼓励秸秆综合利用,减少秸秆焚烧,对购置捡拾压捆机另外给予省定补贴总额20%的补贴。鼓励发展粮食烘干服务中心,对购置配套批处理能力30吨以上的热风炉(不包括直接加热的热风机),每台另给予1.5万元补贴,全市限额10台。对购置完全国产自主品牌的联合收割机每台另给予2万元补贴(其中微型联合收割机限大棚内套种水稻用户,全市限额10台)。对购置农用植保无人机和高性能自走式喷杆喷雾器另外给予省定补贴总额50%的补贴,无人机全市限额5架(每架须至少一人参加操作培训并获合格证书)。加快发展油菜生产机械化,油菜移栽机和油菜直播机另外给予中央补贴资金的等额补贴,对应用油菜机栽、机播的给予每亩40元的作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