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农机购置补贴最新政策解读

政策改革2018-06-13三水老师

根据农财两部《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全国农机购置补贴会议和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相关精神,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缩范围、降定额、促敞开”的总体工作思路,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常态化”工作布局,立足“四个突出、两个不高于、一个有效期、两个常态化”,进一步保持我省补贴政策实施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注重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强化绩效管理,促进我省农机补贴政策的便民高效、公平公正实施。

一、政策调整背景和依据

为了保持政策的稳定性,省农机局和省财政厅在2015年初印发了《2015-2017年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办法》,在补贴对象、范围、标准方面作了调整,同时也进一步明确了参与各方的责任。一年执行下来,总体上反响不错,但2016年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完善。

(一)缩范围。主要为了突出补贴重点,主要是补瓶颈、补短板、补方向,围绕转方式、调结构,将一些低端的、过剩的、低附加值的产品剔除出补贴范围,这有利于降低企业和农机管理部门的风险。

(二)降定额。对那些市场已饱和、市场价格已下降或者不是当地主导产业发展需求的产品,适当降低补贴标准。这样做的好处:一是可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二是可以减少补贴政策对市场的过度干预;三是有利于提高补贴机具使用效率和作业收益。

(三)促敞开。补贴范围内的产品能够敞开补贴,不仅能体现政策的公平性、普惠性,还可以减少操作程序,减少寻租行为。

二、进一步发挥政策的导向和调控作用根据农财两部《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要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改一年一定,为一定三年。2016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对象、补贴经销商的确定、补贴操作程序维持不变,进一步稳定农民机手的政策预期。针对我省近几年连续敞开补贴、拖拉机和收割机多年高位增长、部分农民机手盲目购机导致装备结构失衡、作业收益下降等新情况,通过调控补贴标准、购机者享受补贴上限、年度补贴办理截至时间等手段,完善农机敞开补贴机制,促进农机补贴政策常态化实施。通过补贴政策实施引导,进一步促进全省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粮食生产全程和高效设施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我省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科学引导购机用机,优先敞开补贴粮食烘干和植保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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