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物业公司是加价收取水费,则不再视为代理行为,而是销售行为,按规定应该按照增值额缴纳增值税。其中,年销售额不大于500万元的物业公司,均可列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这比过去营业税5%的税率要降低两个百分点。比如,假设物业公司是按照6元/立方米向用户代收水费,1吨多1元,1万吨就是1万元。过去,按照营业税缴纳是1万×5%=500元;现在,按照增值税缴纳1万/(1+3%)=291元。
“所以,物业公司以‘营改增’为由要求提价是不合理的。”
案例2:点份外卖加收6%增值税
最近,市民郭女士在北京云南大厦彩云天云南餐厅点外卖,同样遇到了烦心事。132元的外卖食品,在结账时,服务员称需加收6%的增值税7.92元,因此这份外卖共需要付账139.92元。在餐厅开具的盖有发票专用章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上,的确也标注着,“金额”132元,“税额”7.92元,“价税合计”为139.92元。
“过去吃饭时,从没有听说过要加收税费,如今怎么还得单独为税买一次单?”市民郭女士的第一反应是不交,可由于吃不准税收政策,她最终还是交了这7.92元。
解读:菜价中本就包含了增值税
当餐厅也纳入了“营改增”的范围,市民吃饭究竟如何缴纳增值税?记者咨询了一位餐饮从业人士,他告诉记者,消费者支付的菜品总价中,其实已经包含了增值税,餐厅并无理由再单独收一次增值税。随后,记者在北京某火锅店进行了一次现场体验。记者在大众点评上团购了一个价值98元的套餐,加上现场支付的两份调料12元,共计110元。结账时,餐厅只向记者收取了110元,开具的发票上“价税合计”的总金额也是110元,其中金额106.79元,税额3.21元,税率为3%。3%表明该餐厅为小规模纳税人。“所以,那份132元的外卖,就包括了7.92元的增值税,消费者也只需支付132元。”该位人士表示,在原价的基础上加收增值税,就是让消费者承担了两份税费。
具体到整个行业,记者了解到,过去征收营业税时,餐饮业的适用税率为营业额的5%。“营改增”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可适用3%的征收率。举例来说,以一家小规模纳税人餐厅单月营收5万元计算,“营改增”前,需要缴纳营业税50000×5%=2500元。“营改增”后,需要缴纳增值税{50000/(1+3%)}×3%=1456.31元,税负降低了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