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稳岗补贴政策解读【最新】(2)

政策改革2018-12-04王新老师

每年5月30日前申报上年度稳岗补贴,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当年稳岗补贴工作。

六、申报程序

(一)认定与申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类型认定。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进行类型认定,并出具《企业类型认定证明》。企业持证明向参保地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同时提交《重庆市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报审核表》。

(二)受理与审核。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受理意见,并提交同级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部门将审核结果(包括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等信息),在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送同级财政部门复核。

(三)复核与拨付。经复核无异议的,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账户。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可申请一次稳岗补贴。

各区县(自治县)在上年度重庆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公布后参照执行。

七、资金使用

实施稳岗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及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八、执行时间

稳岗补贴政策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按国家规定执行到2020年底。2014年符合条件的,可在2015年提出申请并享受稳岗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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