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

政策改革2018-09-25王华老师

在改革人才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方面,重点实施改进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实行科技人员分类评价、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改进完善院士制度4项改革举措,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在健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方面,主要实施深入推进科技成果使用、处置收益管理改革、完善技术转移机制2项改革举措,有效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通道。

在建立健全科技和金融结合机制方面,重点实施壮大创业投资规模、强化资本市场对技术创新的支持、拓宽技术创新间接融资渠道3项改革举措,加快构建支持创新的多层次投融资体系。

此外,在创新治理机制、开放创新、区域创新和营造激励创新的良好生态方面,《方案》也推出了针对性很强的改革举措。

打通科技与经济通道,五大亮点可圈可点

科技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方案》着眼于打通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通道,5大亮点可圈可点。

打出“组合拳”,强化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针对大企业创新动力不足、中小企业创新能力不强的问题,《方案》把握政府和市场边界,着眼于建立健全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机制,从完善普惠政策、健全服务体系、促进产学研协同、保护知识产权、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要素价格改革等方面综合改革施策,打出“组合拳”。《方案》明确提出:企业家和产业专家要在国家创新决策相关专家咨询组中占较大比例,对企业创新投入方式以普惠性财税政策为主,改进研发费用计核办法调整目录管理方式,对国有企业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考核机制,构建中小微企业创新服务平台,修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扩大认定范围,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产业监管从前置审批为主转变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

分类改革,激发科研院所活力。针对科研院所改革政策不配套、不落实,公益类院所管理僵化、活力不足,开发类院所转制后行业定位不清、行业共性技术服务功能弱化等问题,《方案》对公益类院所和开发类院所下一步深化改革作出了具体部署。

对公益类院所,以完善机制和激发活力为导向,明确要求制定章程,探索以理事会制度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取消行政级别,规范领导人员管理,落实内部管理自主权,提高院所长全球招聘比例,建立绩效评价和绩效拨款制度等。对开发类院所,在坚持企业化转制方向同时,强调分类改革、分类管理。承担较多行业共性业务的转制院所,可组建产业技术集团,对行业共性技术研究和市场经营活动进行分类管理、分类考核,这是转制院所长期期盼、呼声强烈的一项改革;以市场经营为主的转制院所,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通过布局国家重点实验室,引导转制院所中基础能力较强的团队回归公益。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