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解读(2)

政策改革2018-07-07才子老师

《办法》明确,未达到上述职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个人账户中提前提取资金。

■追问

职业年金是“变相福利”?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社会保障系主任褚福灵认为,建立职业年金制度是由于我国要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加补充”是养老保险改革的要点和方向。

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杨立雄解释,其实养老金的“三个支柱”中的第一支柱是基础养老金,第二是企业年金,第三是商业养老保险。但是,目前我们国家并没有建立起来这样的三个支柱。在国外,企业年金是非常普遍的做法。

杨立雄举例说,一些事业单位和机关的工作人员是高学历,目前医生和教师是事业单位的主要组成人员。假如一个人读完博士已经30岁的话,他离退休只有30年。如果一个城镇企业工作者16岁可以工作,同样在60岁退休,缴44年的养老保险。

他认为,如果不建立职业年金制度,那么上述的两种群体退休后,两者领取的养老金差距会拉大,而这也是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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