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重要论述,既有对多年来党的治国理政思想的一脉相承,又有应对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的创新发展,为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了前进方向。
我国经济社会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法治意识和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再像过去那样运用权力思维、行政思维甚至人治思维来管理国家和社会已经不行了。袁曙宏说。
时代呼唤依法治国,群众期盼依法治国。
法治是改革成功与否的界限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如何处理深化改革所必需的破与法律规定上立之间的关系,成为检验执政者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一个风向标。
2016年2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上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海外媒体评价说,法治是一个国家走向现代文明的标志,也是改革成功与否的界限,正如习近平所言,凡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我们党要实现改革意图,尤其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来指导立法工作,将党内通过的改革举措,通过国家制度的形式科学地固定下来,在程序化的环节中予以落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先行,抓住主要矛盾和重点问题,把政府职能转变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从一批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到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全面铺开;从一份份权力清单的公布,到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减少,在党中央的统一部署下,简政放权不断向纵深推进。
这背后是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理念的强大支撑。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秘书长张占斌说。
近年来,佘祥林、赵作海等冤错案的曝光,使公正司法问题再次进入人们的视野,加快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提上了党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延续半个世纪的劳教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密集出台防范冤假错案制度规定,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一系列司法体制机制改革举措相继推出,着眼全局谋划、注重顶层设计、解决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