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全会20日召开 法治是改革成功与否的界限

政策改革2018-11-28才子老师

十八届四中全会今召开:法治是改革成功与否的界限

  依法治国,以其鲜明的时代特征,第一次镌刻在党的中央全会的历史坐标上2016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将首次以全会的形式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一全党作出的战略抉择,高扬法治精神、发展法治理论、运用法治思维、创新法治方式,在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步伐。

  十八届四中全会既是对我们党法治思想、法治实践的总结,更将掀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崭新一页。

时代呼唤依法治国,群众期盼依法治国

  历史的演进为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启了时间窗口党的十八大作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战略部署,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党的十八大之后不久,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出席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讲话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高度,鲜明提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重要思想。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指出,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坚持是建设法治中国的总布局。

  在这一总布局的架构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理论阐述,不断丰富和完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法治建设和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把他律和自律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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