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禹:用连贯均衡和务实眼光看四中全会
四中全会20日起在京召开,为期四天。会议将审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此刻,舆论场上围绕四中全会的权威公开信息非常有限。但这并不妨碍我们来思考可以带着什么样的眼光去看四中全会?
眼光可以很多样,但以下三种眼光不可或缺:
首先,连贯而不是孤立的眼光。
四中全会是中央全会第一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而依法治国的努力,是一个持续多年、接力探索的过程。1997年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2016年十八大阐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2016年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任务十八届四中全会是依法治国努力进程中的重要一站,承前启后。它不是一个孤立存在的节点,更不是一个推倒重来的节点。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多次反复阐述过依法治国的理念、部署。在习近平这两年来的系列重要讲话中,依法治国始终是个极其重要的关键词。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等话语,他已讲过多次。最近一次的系统阐述,是在9月5号纪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60周年的讲话中。他在四中全会上再次强调类似要求,应属意料之中。一些海外媒体认为四中全会将围绕依法治国提出一整套全新说法的预期,是一种把四中全会孤立看待、割裂其历史联系的模糊认识。
其次,均衡而不是失衡的眼光。
四中全会聚焦依法治国,广大公众热议依法治国,都不是在真空里谈论它,更不是在理论教科书上谈论它,而是在中国的土壤上谈论它,在中国人走向现代化的道路上谈论它。
所以,用均衡眼光来看待依法治国非常重要。讲依法治国,还要讲党的领导,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指导方针,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那种把这三种力量中的任何一种或两种有意无意丢掉的说法、做法,都不符合中国实际。讲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还要讲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
细心者可能注意到,两年来习近平讲依法治国时,总是把它放在中国道路的语境中讲。脱离道路问题,而单纯摆弄依法治国的概念,必定有失偏颇。我们不是要照搬一座西方法治建设的飞来峰,而是要结合中国实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