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新变化解读(2)

政策改革2018-11-28王华老师

解读五

今后,哪些人员可能会被事业单位炒鱿鱼?

  吴江:《条例》第十五、十六、十八条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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