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草案)》规定,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但由于其基本养老保险改革和建立职业年金是分不开的一件事,2008年五省市试点结果就是一个明证,鉴于此,《社会保险法》应对其过渡期和过渡办法给出一个基本原则。机关和事业单位加入之后,原劳动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关于企业年金的两个部令将显有些落后,应适时予以修订,甚至制订《职业年金条例》。这是一个国际惯例。
美国联邦政府公务员STP职业年金的案例:一个有益启发
公务员也好,事业单位也罢,职业年金计划应单独建立,封闭式运作,国家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养老金建立职业年金的思路上,美国联邦政府雇员TSP职业年金是一个值得研究的案例。
美国联邦政府TSP职业年金是根据美国1986年制定的《联邦职员退休制度法案》专门为美国联邦政府的文职人员和军职人员设立的一种储蓄与投资型自愿性养老金计划,由独立的联邦退休节约投资董事会(FRTIB)统一管理。
联邦政府提供的政策帮助主要是建立了G、F、C、S和I基金,这五只基金被统称为个人基金(inspanidual 基金),每只个人基金委托不同公司管理,雇员可根据个人偏好进行资产配置与投资决策。此外,政府还提供了生命周期基金即L基金,以2008年10月为例,它有5个组合:L2040基金(适合于2040年以后退休的雇员,下面以此类推)、L2030、L2020、L2015和L Income(适合于已退休人员每月领取养老金),联邦雇员可根据自己的年龄和退休时间对这5个组合进行自选。
个人基金和L基金的投资收益率在正常年份非常理想。如按美国社保总署官方的7%回报率为基准来计算的话,对于一个年薪4万美元的普通文员来说,如果他选择10%缴费方案(雇员和雇主各5%),10年后个人账户的滚存余额将为5.78万美元,20年后是17.4万,30年后40.7万,40年后将高达87.6万;TSP的平均替代率高达110%,如果再加上基本养老保险(OASDI)42%的替代率,合计就高达142%,高于工作时的工资所得。美国政府官员廉洁、高效、勤勉、忠诚,与他们良好的退休预期有很大关系。
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实行大过渡的财政负担:完全有承受能力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学者和决策者担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改革和建立企业年金将会出现双重支付,当期财政负担太大,长期看得不偿失。先看职业年金的财政负担。如果从2016年为新人(新加入的人员)建立职业年金,个人和单位均按4%缴费,其中单位缴费来自财政补贴,那么,在短期(2016年)内,年均财政补贴均未超过GDP的0.02%,其中第一年仅为7亿元,2016年为63亿元;在中期(2015-2020年)内,年均仍占GDP的0.02%,到2020年为154亿元;长期(2015-2070年)内,每5年以占GDP0.01%的幅度增加,到2050年达到峰值0.11%,此后一直保持在这个比例上。上述分析看出,职业年金的单位缴费对财政的压力非常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