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多家省级人社厅了解到,虽然《条例》已经颁布,但规定比较模糊,可操作性不强,他们也在等待实施细则。
说到底,改革牵涉到既得利益,这是最难的地方。比如,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因为养老金并轨涉及缴费和待遇可能面临下降的问题。樊明表示,《条例》只是个大框架,要尽快制定便于与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的养老、医疗衔接政策。要制定相应的改革成本支出政策。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既要考虑社会事业发展,又要考虑确保社会稳定。任何一项改革,政府都将支付相应的成本,否则改革难以推进,甚至波及社会稳定。在改革中需支付的补偿金额度,既要考虑当地财政能力,又要顾及补偿对象的心理价码,两者不可偏废。
宋向清也表示,在制定改革配套政策时,必须考虑当地经济发展状况,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心理承受力,以及政府支付改革成本的保障能力,如果采取一刀切的配套政策,不同的地区将会旱涝不均,难以保证改革顺利推进。所以,事业单位改革要给各地留下结合实际的政策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