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客户资料建立办法
(一) 本公司业务员须于第一次交易完成后,依"客户资料卡"所列项目,调查后填写之。
(二) 老客户于新状况发生时,须立即增补修订。
(三) 公司主管应协助和监督业务员做好"客户资料卡"的建立工作。
(四) 公司将不定期抽查,列入考核。
□ 业务员工作职责
(一) 每一位业务员逐日填写业务员拜访日报表。
(二) 每日拜访家数最低为15家。
(三) 每日每家订单为5家。
□ 销售目标
(一) 每月第1~5天应达成当月销售目标的25%。
(二) 每月第6~10天应达成当月销售目标的20%。
(三) 每月第11~15天应达成当月销售目标的15%。
(四) 每月第16~20天应达成当月销售目标的15%。
(五) 每月第21~25天应达成当月销售目标的15%。
(六) 每月第26~30天应达成当月销售目标的10%。
(一) 若销售价格低于公司规定的售价,业务员须事先填写价格核定表一式三联经分公司副经理核签后,第一联送会计存,第二联送分公司副经理存,第三联业务员存。
(二) 若因故无法事先呈报价格核定表,可在交易前以电话向分公司经理报告,事后补办手续。
□ 货款回收办法
(一) 各分公司出货给建材行的货款须于出货次月1日起至20日止全部收回。
(二) 票期规定:出货次月1日起算三个月。
(三) 凡票期开立出货次月1日起算七日内者扣货款5%。
(四) 各分公司须于每月25日将该分公司全部货款缴回总公司。
□ 越区销售管制办法
(一) 营业人员须查明使用地点,若使用地点非本分公司的辖区,应婉转建议客户向使用地点所在分公司采购。
(二) 万一无法避免越区时,作业方式如下:
1.出货的分公司应先填写越区销售管制表,将使用地点、工程名称、品名、数量、单价、交期、使用者等资料填写完整,传真给使用地点所属分公司经理签名同意后,再由使用地点所属分公司传真一份回总公司作为交货凭证;另传真一份给出货的分公司存档。
2.代销佣金分配:使用地点所属分公司占1/3,出货的分公司占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