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怎么办理(2)

医疗保险2018-07-30王华老师

三、参保登记办法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受理街道登记类居民本人或代理人申请后,到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携带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复印带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

(3)《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在登记点领取或到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gzlss.gov.cn/sbjjzx/)下载 )

(4)加盖公章的《预登记参保人员名册》或《电子报盘申报名册》;(报盘文件模版可到以下网址下载:http://www.gzlss.gov.cn/sbjjzx。)

(5)如需办理委托银行划帐缴费,须提供建设银行帐户与复印件、帐户持有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四、缴费方法

广州市居民医疗保险由广州市地税委托建设银行代为征收,各参保人可选择“委托银行划帐”或“自主缴费”。

(1)选择委托银行划帐的参保人:须在办理登记的同时提供建设银行帐户原件与复印件、帐户持有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并签署《委托银行自动转帐付款缴纳社会保险费授权书》,银行将于次月直接从帐户中扣费。

(2)选择自主缴费的参保人:须于登记次月23日前,携带《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个人征缴核定单》到广州市统筹区内任一建设银行网点使用现金或转帐方式办理缴费。

五、日常业务办理

(一)停保手续办理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参保人(监护人/代理人)填写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停保登记表》,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停保人员名册》到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

(二)个人基本资料变更的办理

各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凭参保人(监护人/代理人)填写的《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资料变更表》(一式两份),并提供以下资料到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

携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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