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全市生育保险费率降低,是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部分社会保险费率、支持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也是经济新常态下减轻企业负担、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重要举措。市人社局通过对近3年来全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情况详细分析,认真开展测算,并多次与财政部门协商研究,形成了生育保险费率降低的初步方案。经9月21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了该方案。
生育保险费率降低后,预计全市生育保险基金每月将减收182.9万元,减收幅度达34.65%,估计一年可为全市用人单位减负达2194.8万元。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在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的同时,继续抓好生育保险参保扩面工作,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同时,严格加强生育保险基金管理,规范待遇和发放,切实维护好参加生育保险职工的合法权益。
小编从市人社局获悉,自10月1日起,我市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至1.9%不等。
市人社局工伤保险科相关人员介绍,经过调整,我市行业工伤风险类别由三种增加到八种,工伤保险费率水平总体降低,减轻了用人单位负担。预计调整后全市全年减少保费收入1716万元。
从2015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暂由3%调整为2%,即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费率比原来分别下降0.5个百分点。参保单位已按原费率缴纳3月份失业保险费的,其多缴费用可抵扣次月缴费。据统计,此项调整将惠及全市所有参保单位和21万余名参保职工,预计年可为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减轻缴费负担约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