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特殊优抚住院可免起付线,低保对象每年免除首次住院起付线,但无论何类对象,住院费用未达到起付线的不予补偿。
9、实施分段补偿有何目的?
答:分段补偿是结合实际在2016年中期采取的调控措施,其目的是控制小病盲目转住院、体现向大病患者政策倾斜。2016年执行的比例是:乡镇卫生院500元以下部分按75%补偿,500元以上部分按86%补偿;县级医院1500元以下部分按60%补偿,1500元以上部分按81%补偿;县外定点医疗机构2万以下部分按60%补偿,2万以上部分按71%补偿(县外非定点公立医院相应下调5个百分点)。
对无他方责任外伤(乡镇58%、县级48%、县外33%)、规范民营医院(50%)、省预警医院(30%)、正常分娩(定额500元)住院治疗的,不执行分段补偿措施。
对小于7岁和大于70岁的无他方责任外伤,执行正常生病补偿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