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及报销范围比例政策
在陕西参加职工医保,却常年被派驻外地工作的人,或者退休以后居住在外地的异地安置人员,在异地就医时,需要先垫付医疗费用,等出院后将相关住院资料及证明带回参保在地报销。这样的麻烦事正逐渐成为历史。
6月1日,随着西安和韩城两市医保网络系统与国家异地就医跨省结算信息系统的正式接入,我省13个统筹地区与全国31个省医保网络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以后,我省外出人员和外省来陕人员只需提前在参保地备案,持社保卡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便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不再需要自己垫付医疗费。
按照人社部统一安排,陕西省人社厅分两批对我省各统筹地区进行了系统升级改造,第一批3个统筹区于2月底完成了,第二批9个统筹区5月中旬完成。我省比国家规定的9月底全面启动联网运行提前三个月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目前,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我省与宁夏、山西等8个省,已经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36人次,费用总额为64.39万元,方便了参保人员。
目前,全国除西藏外其他省份均整体或部分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开通了160个统筹地区和1008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我省开通了184家跨省定点医疗机构供参保人员选择就医。参保人员可登录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http://si.12333.gov.cn)查询最新开通统筹区及定点医疗机构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员须由单位统一或个人提前备案至居住地的统筹区,持社保卡在对应的定点医疗机构才能实现住院医疗费直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