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前: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3万元/年。
调整后: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年。
进一步为因重病、大病发生巨额医疗费用的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同时进一步明确退休(退职)人员个人账户划拨方式。
调整前:根据常政发﹝2000﹞68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退休(退职)人员,按上年本人退休金总额的5%划入。常政发﹝2008﹞118号文件对个人账户的划拨方式进行了调整,退休(退职)人员个人账户以本人养老金(生活费)或基本退休费等为基数每半年预划拨一次。
调整后:退休(退职)人员个人账户每半年划拨一次,分别为1月份和7月份。划拨基数以划拨上月当时的本人符合规定的基本养老金(生活费)或基本退休费等为准。
通过明确划拨基数,进一步促进参保人员更好地理解政策,从而能更好地运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