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棚户区改造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3)

新政策2018-07-25三水老师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棚户区改造总体协调、推进督导工作;负责征收补偿程序制定、审批和监管工作。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相关政务督查。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改造项目立项,争取各类改造资金补助等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改造现场社会稳定、人员安全、涉及有关户籍等方面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低保人员审核认定等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改造资金筹措、融资等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改造区域土地权属确认、土地报件审批、土地收储、土地处置及明确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等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做好棚户区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市城建公用事业局:负责涉及的供暖、燃气等相关工作。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棚改区域拆违及强制拆迁等工作。


市农委:负责争取国家、省对垦区的政策资金支持,完成垦区棚户区改造任务。


市水务局:负责涉及供水的相关工作。


市文广新体局:负责改造地块文物处置等工作。


市监察局:负责改造程序、资金使用、工作人员执行规定等监察监管工作。


市审计局:负责对各项资金使用的审计工作。


市国资委:协助地块内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等处置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信访稳定工作。


河东新城管委会及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改造任务落实,具体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工作,制定本区域改造方案和征收补偿方案,做好群众信访稳定等工作。


地税、工商、邮政、电力、通讯、新闻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负责行业指导及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工作。


辽宁省辽阳市2015年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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