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为加快相山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根据省市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部署,结合相山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提升人居环境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先易后难的原则,科学规划,精心组织,分类实施。不断健全体制机制,加大政策、资金支持力度,全面启动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综合开发的原则。2016年棚户区改造是相山区重点工作,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任务。通过政府组织实施,市场化运作,统一制定棚户区改造规划、征收政策、设计标准,统一组织工程建设招投标,统一调度棚户区改造资金,统一协调配套工程建设,分步分项实施改造。同时,积极鼓励并支持有实力的开发建筑企业共同参与棚户区改造工作。
坚持统一领导,依法操作,各负其责的原则。区委、区政府成立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棚户区改造进行统筹安排,并对改造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镇街是棚户区改造责任主体,负责各辖区内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工作;各相关单位依据各自职能做好配合工作。严格按照市政府制定的棚户区改造政策,采取实物安置与货币化安置两种方式,对被征收户进行合理补偿安置,平稳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分工
(一)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下达任务,我区2016年需完成32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拟投资约85.38亿元。涉及9个街道共11027户城市棚户区居民。具体任务如下:
任圩街道2个项目1032户:⑴余庄社区二期棚户区改造948户;⑵流河路棚户区84户。
东街道2个项目720户:⑴长山路西组团二期棚户区改造420户;⑵东街道零星地块3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