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青岛城市发展规划,青岛城市规划高清图最新消息(3)

新闻发布2018-08-17李一老师

保护山体观景点及其眺望视域;保护景观视廊与道路对景点,保持视域与视廊范围内的视线通畅。保护顺应地形、依山就势的路网格局和历史风貌道路,保持路网格局的整体性和连续性,保护历史风貌道路沿街界面、空间尺度和整体风貌。保护以红瓦、黄墙为主的建筑群整体色调,新建建筑的形态与色彩应与整体风貌相协调。

历史城区高度控制方面,分为严格控制区、重点控制区、一般控制区三类。严格控制区内维持原有建设高度,禁止新建高层建筑;重点控制区整体以多层建筑为主,新建建筑高度须通过城市设计、景观设计进行专题论证;一般控制区内建筑高度要结合城市设计在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

严格控制历史城区的开发强度和建筑容量,历史城区内的城市更新,需结合建筑区位与空间适用性,首先考虑历史建筑和传统风貌的保护与功能提升需求。调整不符合历史城区发展的城市功能,鼓励适合历史城区空间特色的公共服务、文化旅游等城市功能;退出影响文保单位、历史建筑保护的使用功能,支持、引导向历史文化设施功能转化。加快特色街区建设,提升历史街区和历史建筑功能;改善基础设施配套,满足现代城市生活功能需求;突出建筑文化特色,传承历史文脉,整体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彰显青岛城市魅力。

保护各具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

划定13片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范围总面积1363.8公顷。其中,街区核心保护范围总面积689.5公顷;考虑到青岛历史文化街区连绵分布的特征,在核心保护范围外划定整体建设控制地带,面积为674.3公顷。

保护历史文化街区的空间格局和风貌特色,保留街区内的自然地形、街巷道路、空间尺度、各类保护建筑及院落空间、视线通廊与道路对景点等保护要素,延续街区的空间肌理和社会生活结构。

以街坊、院落为单元逐步推进街区的保护与更新,逐步调整不合理的土地使用功能,改善基础设施和居住条件,综合整治环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增加公共活动空间,优化街区功能,提升街区活力。

保护类型丰富、数量众多的文物古迹

中心城区文物古迹包括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和军事建(构)筑物,主要包括:

(1)180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42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11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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