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自然环境和山水格局保护
保护“三山、三水、三湾、一带”的整体山水格局,保护与山体、河流、海岸线等自然要素密切相关的古遗址、古村落;系统挖掘和保护沿海分布的明清海防卫所体系、北胶莱运河沿岸宋元金交通贸易遗产廊道。
保护北部大泽山-天柱山山脉、东部崂山山脉、西部小珠山-大珠山-铁橛山山脉;保护大沽河、北胶莱河以及沿海诸条河流;保护胶州湾群、鳌山湾群、灵山湾群;依法保护七百余公里长的海岸带及海岛资源。保护市域范围内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
加强各类历史文化遗存的保护
保护515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8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85处、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357处。
保护黄岛区琅琊、胶州市里岔-普集、即墨市王村、平度市古岘、莱西市沽河5片地下文物埋藏区。保护即墨故城-六曲山墓群遗址、琅琊台遗址、三里河遗址、西皇姑庵遗址、赵家庄遗址、东岳石遗址、西沙埠遗址、祓国都城遗址等大遗址。
保护1244株古树名木,继续推动古树名木的普查和名录公布工作。
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居民建筑群,包括山东省历史文化名镇金口镇;中国历史文化名村雄崖所村;中国传统村落雄崖所村、青山村、凤凰村,山东省传统村落西寺村、李家周疃村、西三都河村等。
保护4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加强其所依托的物质空间保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利用。
建立中心城区的分层保护框架
中心城区范围内,建立“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古迹保护点”三个层次的保护内容框架。重点保护整体自然环境、空间格局、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工业遗产和军事建(构)筑物等。
保护“山、海、城”融为一体的特色历史城区
历史城区保护范围东沿延安三路至长春路、威海路,北至海泊河,西南以海岸线为界,总面积28平方公里。规划从整体格局与风貌、高度控制、保护与复兴三方面整体保护历史城区。
整体格局与城市风貌保护方面,保护“山、海、城”融为一体的整体空间格局和“红瓦、绿树、碧海、蓝天”鲜明的城市风貌特色。保护南部滨海团岛至太平角段建筑与山体构成的“起伏有致、平缓舒展”的天际轮廓线,通过城市设计重点处理好胶州湾东岸团岛至海泊河段“高低起伏、簇群间隔”的天际轮廓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