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德州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2)

新闻发布2018-08-31才子老师

建立健全拆迁补偿最低住房保障制度被拆迁人只有1套住宅房屋,且房屋面积低于建筑面积46平方米(房产证登记面积)的,被拆迁人要求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建筑面积46平方米和该区域评估均价进行货币补偿;要求产权调换的,拆迁人应提供相应面积(不低于46平方米)和数量的安置房,具备就地安置条件的就地提供,不具备就地安置的异地安置,确保被拆迁人基本居住需要。因拆迁人不能提供符合最低保障标准面积和数量的安置房的,拆迁人应提供该区域内其他户型新建普通商品房进行安置,增加面积所需费用由拆迁人承担。拆迁管理部门对拆迁范围内享受最低住房面积保障的被拆迁人资格进行审核、公示,房产管理部门配合提供该类被拆迁人的房屋产权档案资料。

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房屋拆迁行为
  (一)健全制度,规范管理。要按照建设部《城镇房屋拆迁管理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建住房〔2004〕145号),建立完善房屋拆迁听证等各项制度,逐步建立起科学有序、行为规范、办事高效、公开透明的城镇房屋拆迁工作机制。加强对房屋拆迁公司、房屋拆迁估价机构的资格管理,建立规范的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严格拆迁单位及估价机构资格年度考核,对违规拆迁、在拆迁估价工作中弄虚作假、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依法清出拆迁市场。加强房屋拆除安全监督管理,房屋拆除要由具有拆除资质的建筑企业承担,拆迁人与拆除施工单位要建立拆除安全责任制,严防房屋拆除人身伤亡事故发生。严格落实拆迁公示制度,推行挂牌上岗,增加拆迁工作透明度。拆迁人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现场公示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工作流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实施拆迁的单位名称、拆迁工作人员名单等内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拆迁资金监管。所有拆迁项目,无论是公益性项目还是经营性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必须足额到位,全部用于房屋拆迁的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拆迁人和金融机构要共同签订协议,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具体实施办法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三)严格依法实施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对违法拆迁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禁采取停水、停电、停气、停暖、断路、砸门破窗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对违反城市规划以及审批程序,盲目扩大拆迁规模以及滥用职权强制拆迁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在拆迁中连续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导致恶性事件的,要追究相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所提要求不切实际、拒不配合拆迁的,要扎实做好思想工作,视不同情况分别进行处理,必要时进行行政裁决,依法强制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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