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专车改革方案及专车合法化条例规定 (3)

新闻发布2018-07-25才子老师

四是许可层级之争。此次《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六条对网约车申请条件进行了明确,强调“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反对声音则认为,实行许可制与当下“简政放权”、不新设行政许可的施政方针相悖。尤其,很多专车平台是跨区域的,如果都要到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许可,是难以做到的,且增加了政府部门寻租的空间。经营车辆应进行政府备案,而不是审批。应该进一步突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则指出,两个征求意见稿符合《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把“专车”明确为出租车的一种新形态肯定了专车的合法地位。交通运输部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张柱庭认为,出租汽车经营是地方政府市、县的事权,不是中央、省级政府的事权,且出租汽车经营具有地域性特征,经营者在当地必须有服务机构、人员、设备。

公司、司机、乘客的利益之辩

这是一项必须兼顾各方利益的改革。

在很多传统出租车企业和司机之间,“份子钱”是利益矛盾的集合。据粗略测算,北京出租车的份子钱5175元,包含了油补1325元、驾驶员“五险”930元、出租司机工资补贴545元,出租车折旧、裸车费及营运手续1200元,这几项加起来将近4000元。此外,还包括大修、安全基金管理费等。

从事多年出租车行业的北京的哥郭京说:“有了专车,我的收入从每月7000元降至目前的5500元,以前一般工作10小时,现在要保持收入只能加长营运时间,每天干到13个小时。现在滴滴顺风车平均每公里不到1块钱,这种价格已经造成了恶性竞争。我们希望这个平台能够调整一下,份子钱调整一下,让我们心态能够更平和。”对于未来改革,郭京充满期待。

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合理确定出租汽车承包费标准或定额任务”“根据经营成本、运价变化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等规定。“改革方案里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首先要求各个地方取消有偿使用费,这部分费用如果减掉,就可以减轻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的负担。”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巡视员徐亚华说。

对传统模式进行改革的同时,如何探索新业态的利益分配模式摆在面前。

“公司给司机的待遇很丰厚,这吸引不少司机进驻到专车平台。”北京专车司机王晓峰介绍,从早7点到晚11点这段高峰时间段里,公司会给每个司机发放优厚的补贴,封顶是120元,其中专车公司和劳务公司各抽取10%,剩下的80%就是司机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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