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保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应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这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组织保证。党政主要负责人既要挂帅又要出征,亲力亲为,不当甩手掌柜、不摆花架子,不能一年开一两次会、讲一两次话就了事。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本地区本部门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每年第一季度要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第一季度要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和监督。
充分运用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这个指挥棒。建设法治政府,考核评价十分重要。党委应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应对考核评价制度进行科学设计,对考核结果运用作出明确规定,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应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在全社会形成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浓厚氛围。建设法治政府不仅是政府自身建设的大事,也是全社会共同关心、普遍瞩目的大事,关系亿万群众福祉。这就需要广泛宣传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正确引导舆论,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与法治社会建设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全力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二
2015年12月15日,随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亲自启动按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英文网站暨新版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开通。
“向世界讲述中国法治好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好声音,回应国际社会对我国法治建设和司法工作的关注,满足国际社会对中国司法的认知需求。”周强院长的郑重承诺,表明中国法院深化司法公开不遗余力,开始走向国际。
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法院一直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始终把推进司法公开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深化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创新司法公开的形式和渠道,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