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中国的改革路线
前言:建设法治中国的改革路线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若干重大问题,为全面建设法治中国制定了行动纲领。正确理解这一重大举措的战略意义,探究实现依法治国战略目标的途径和方法,将是今后一个时期社会各界的共同任务。为集思广益,本报今起特设专栏,请相关领域权威学者从多角度对《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出解读,敬请关注。
到2020年的未来六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时期。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中之重是在建设法治中国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在这个特定背景下,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和重大任务,提出建设法治中国的许多新观点、新举措,这是走向法治中国的路线图和行动纲领。全面深化改革,形成建设法治中国的改革行动方案,对于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再续辉煌30年具有决定性影响。
以全面深化改革形成依法治国的推动力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实现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根本途径和根本动力在于全面深化改革。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改革开放36年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表明,法治是转型发展时期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我国在这个问题上既有历史教训,也有历史经验。对此,邓小平曾明确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和行动路线,这是对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新时期治国理政的行动纲领,是建设现代化国家的一面大旗,是新形势下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突出亮点。
2.全面深化改革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动力。我国进入改革发展新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国内外经验表明,法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没有法治就没有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从我国的基本国情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头戏是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建设,这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突出特点,又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任务。下一步的国家治理转型,重要的是以法治建设为重点,法治为先、法治为重、法治为大,改革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法律法规,逐步形成依法治国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