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升管理水平
规范配备机制。各地要建立装备配备工作技术规范和专业规程,科学规划设计装备项目,统筹实施计划预算、配备方案、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质量管理、风险防控、资产监管与运维服务等。招投标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规定的原则和程序执行,确保采购达标合规,满足质量要求。建立装备配备优质典型案例与政府采购案例数据库,为装备采购配备提供参考。
构建质量体系。采购装备时要将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写入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确保装备产品质量和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建立装备新技术、新产品进入学校的科学实验和论证机制,经过危害性测试和教学适应性评价的技术与产品方可进入学校。充分发挥专业检测机构作用,对进入校园的产品进行质量抽查。建立装备质量内部通报制度,并及时向生产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情况。要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定期开展风险排查,确保安全使用。
打造管理平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装备管理能力。制订装备管理办法,规范装备管理基本流程。建设相关管理信息系统,以产品信息、采购信息、学校装备管理和使用信息为内容,提升装备管理信息化水平。各地要积极部署实施、推动应用,加强装备产品质量追溯与资产运维管理,保障装备资产与资源充分发挥效益。
(三)推动全面应用
服务教育教学。强化实验教学,推动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深度应用,服务教育教学各个环节,推动教学和育人方式改革。推行实验室、专用教室全天向学生开放,建立有利于学生自主探究与合作学习的管理制度。鼓励各地立足促进学生发展和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应用装备积极开展科学、实践活动。创新图书馆、体育场馆、校外综合社会实践基地等各类资源使用方式,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
提高教师应用水平。各地要制订培训计划,对相关专业教师、实验教学人员、管理人员定期进行装备应用与管理培训,特别是加强教师的装备通用技能与专业技能培训,着力提高教师应用水平。积极开展装备应用与学科教学教研活动,推动实验管理、实验教学与课程教学融为一体,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健全考评机制。各地要建立配备质量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指导审计与评价。建立装备建设及其应用效果的动态调查、监测与评估制度。将学校和地区装备建设、实验和实践教学的开展情况纳入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体系,将教师装备应用能力纳入教师考核体系,健全绩效考核办法,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