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如何支持乡村学校学生参加“游学”活动?
为了让远郊区的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市教委从2015年起,启动了远郊区学生到城区学校游学项目,超过1600名深山区初一年级学生从中受益。为了让乡村学校学生由更多的获益,在组织远郊区学生到城区优质学校参加游学活动过程中,进一步创造条件,拓宽范围,精心组织,丰富体验,重点支持乡村学校初中学生参加游学活动,适应初中教育“宽”的要求,拓展乡村学生的视野。
13.如何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高级职称的比例?
一是落实《关于调整北京市普教系统职称结构比例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4〕141号)的精神和要求,提高乡村学校教师高级职称的比例,乡村小学副高职称比例不低于10%,高、中级职称合计不低于75%;乡村中学副高职称比例不低于30%,高、中级职称合计不低于80%。
二是进一步完善乡村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办法,切实向乡村教师倾斜,相关区不得挤占乡村学校职称指标,到2020年要达到文件规定的标准。
14.如何为乡村学校设置市级骨干教师专项指标?
进一步完善北京市骨干教师的评选办法,在北京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指标分配的基础上,为每一所乡村学校设置一名市级骨干教师专项指标,并进一步完善乡村学校市级骨干教师评选办法,保证每一所乡村学校至少有一名市级骨干教师,以鼓励优秀教师从事乡村教育工作,提高乡村基础教育水平。
15.如何支持有关区为乡村教师租赁周转房?
一是由有关区政府采取多种方式提供周转房的房源。
二是市级财政支持有关区教委从政府相关部门租赁周转房。
三是相关区教委制定周转房租赁与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将周转房租给无房的乡村教师居住,帮助乡村教师解决住房困难。
16.义务教育学段招生政策如何向乡村教师子女倾斜?
乡村学校多数远离城区,交通地理条件不便,子女教育问题便成为多数乡村教师的后顾之忧。为此《意见》要求各相关区在制定本区义务教育学段招生政策过程中,要结合本区实际,建立乡村教师子女享受本区优质教育的相关政策,为乡村教师子女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帮助乡村教师解决子女教育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