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本市乡村学校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发展水平差距,让每一名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结合实际,于2016年6月28日正式印发了《北京市支持乡村学校发展若干意见》(京教人〔2016〕17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将相关区为乡村学校聘请外教纳入外籍教师参与中小学学科教学改革项目,帮助培训乡村英语教师,提升乡村学校英语教学水平。同时,乡村学校可提出聘用需求;相关区教委统筹聘请计划,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做好外教聘请及管理工作,市教委协调相关部门丰富外教资源供给,所需资金由市级财政给予支持。
在乡村学校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贯通培养项目招生方面,在每所学校具有报考资格人数比例基础上,进一步增加乡村学校贯通培养项目的招生计划,为乡村学校的考生提供更多地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
在市级统筹项目计划分配时,增加对边远山区学校优质高中学校的计划,2017年边远山区乡村学校中中考成绩超过530分的学生和50%的中考成绩在500-529分的学生,均有机会进入优质高中学校就读。
课余活动方面,在2015年经费投入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提高乡村学校的补助标准。《意见》明确提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要以满足师生阅读需求,服务学生综合素质提升为中心。要逐步建立市、区、学校三级图书准入机制和更新机制,优化藏书结构和质量。深入推进乡村学校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