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北京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和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对本市乡村学校的支持力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学校发展水平差距,让每一名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结合实际,于2016年6月28日正式印发了《北京市支持乡村学校发展若干意见》(京教人〔2016〕17号)(以下简称《意见》)。
1、研制《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精神和要求,采取切实措施加强本市乡村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缩小城乡师资水平差距,让每个乡村孩子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京政办发〔2016〕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围绕“拓宽补充渠道、吸引优秀人才,让乡村教师‘下得去’;提高教师待遇、改善生活条件,让乡村教师‘留得住’;提升职业能力、加强师德教育,让乡村教师‘教得好’”的工作目标,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9项主要举措,打出“组合拳”,力求多措并举,力求精准施策,力求标本兼治,力争使乡村学校优质教师来源得到多渠道扩充,乡村教师资源配置得到改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得到稳步提升,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依法保障,职业吸引力得到增强。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是国家重要教育决策,也是北京市十三五期间的重点教育工作任务之一,已列入政府的折子工程。
为了全面落实《实施办法》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务求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今年年初,市委副书记、市教工委书记苟仲文同志带队先后深入到怀柔、房山、密云三个远郊区的深山区的乡村学校调研,通过听课、座谈会、访谈、参加学生活动、巡视校园等途径全面了解乡村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教师队伍建设、办学条件改善、学校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各区政府、教委、学校、教师等方面围绕落实《实施办法》提出的困难、问题和建议。仲文同志和市教委副主任付志峰、李奕及相关处室同志与相关区政府、教委和学校的领导现场办公,共同分析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的对策。市教委副主任李奕同志多次带队去市编制办公室、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沟通协调相关支持政策,经过文件的研制程序最终正式印发了《意见》。本《意见》是落实《实施办法》的一系列配套文件中最重要的一个文件,在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支持政策的基础上,还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支持,进一步扩大乡村学校学生的实际获得和乡村学校发展两个不同角度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促进乡村学校更好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