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规划纲要》学生资助中期评估有关情况(3)

小学资讯2018-12-10李一老师

第三,国家资助政策社会效果明显。国家资助政策帮助数千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使得他们通过接受教育改变了个人和家庭命运;国家资助政策在巩固义务教育“普九”成果、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吸引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国家资助政策有效引导大学生赴中西部地区基层就业,激励和帮助高校学生投身国防建设。

(四)关于社会满意度

社会对国家资助政策的总体满意度较高,接近90%。学校对国家资助政策的满意度超过95%。学生对国家资助政策的满意度接近91%。家长对国家资助政策的满意度约83%。从地区分析结果看,东部地区满意度总体上高于中西部地区;从教育阶段看,普通高中阶段的满意度相对较低。

二、学生资助仍面临一些困难与问题

第一,在完善法律法规方面,需要加快立法进度。当前,我国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依据,是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颁布的政策文件。尚未对学生资助进行立法。

第二,在政策体系建设方面,我国现行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阶段,个别地区落实力度需加强。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资助方式比较单一,资助力度需加强,中职免学费需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阶段,个别省市尚未出台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第三,在管理体制方面,中央和省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基本适应工作需要,地市和县区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基本建立,但仍有约10%的市县未建立资助机构,特别是独立法人机构占比较小,个别地区尚未将各学段学生资助工作归口到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统一管理。这些情况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资助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第四,在工作机制方面,对于如何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加强研究;精准资助需要进一步推进;学生资助监督检查力度仍需加强。

第五,在管理手段方面,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化建设步伐需要进一步加快,如何实现与其他部委和地方信息系统最大限度的资源共享,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与研究。

三、对策与建议

为更好贯彻落实《纲要》部署任务,提高学生资助水平,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基于本次评估,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加快学生资助立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战略部署,《教育规划纲要》也明确指出要“加快教育法制建设进程,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法律法规”。国际经验也表明,成功的学生资助离不开完善的法律体系支撑。以法律形式规范学生资助工作,是落实四中全会“依法行政”精神的具体表现,有助于资助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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