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里区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4)

小学资讯2018-06-10才子老师


(七)派位入学。8月12日,区教育局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积分排序位次(积分相同的,随机派入),完成本区公、民办小学统筹招收随迁子女的电脑派位,并在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电脑派位结果。
(八)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8月13日至8月17日,民办学校在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可接受其他随迁子女报名,具体收费标准按分级补助标准执行。
四、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必须保证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件、证书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按本实施细则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五、积分计算、电脑派位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的监督。对积分入学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将给予严肃查处。
六、本实施细则由湖里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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