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湖里区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3)

小学资讯2018-06-10王华老师


(三)附加分10分。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暂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方可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可作为附加方申请附加分:附加方在厦暂住且务工按每多一年得1分、参加社会保险按每满12个月得2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计算积分,附加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三、积分入学程序
(一)预约登记。符合参加湖里区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于4月16日至30日期间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ixm.gov.cn)的“i教育-教育积分”栏目进行预约登记。
(二)现场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湖里区教育局将于2016年6月30日前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hledu.gov.cn)公布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请随迁子女家长及时关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的相关通知,持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提交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未到现场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三)复核材料,计算积分
7月28日前湖里区教育局会同各职能部门完成随迁子女的报名材料复核、报名信息确认、计算积分等工作,请随迁子女父母务必及时关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相关的通知。
(四)公示积分。7月28日至7月30日,区教育局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入学积分,接受监督。随迁子女家长如对积分计算有异议的可在8月1日前向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若对积分入学工作有其它异议的,可向湖里区监察部门或厦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投诉反映。
(五)公布学位。8月7日,区教育局公布本区招收符合条件随迁子女的公办与民办小学名单、招生名额和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
(六)填报志愿。8月7日至8月8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区积分入学资格),经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到区教育局指定的志愿填报地点(将提前一周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公布)填报派位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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